乌拉特前旗东方银座回迁安置户房屋拆除情况的公告
本着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宗旨,为解决群众办证问题,现将东方银座回迁安置户(后附明细表格)房屋拆除情况公告如下:回迁安置户房屋已拆除,我中心将注销回迁安置户拆除房屋的产权登记信息,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78-323580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注销回迁安置户已拆除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
特此通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0日
东方银座拆·回迁安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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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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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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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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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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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产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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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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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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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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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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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权证乌前字2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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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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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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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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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2007)第40100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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