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玮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宋玮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土地使用权人:宋玮,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24954-5-11-37-1;图号:11-49-110-丙,坐落:西山咀农场五分场,面积:250平米。宋玮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宋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24954-5-11-37-1;图号:11-49-110-丙)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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