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伦、任娟继承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4 17:2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刘旭伦、任娟

  被继承人:刘斌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一居区(幸福安康小区)12号楼1单元14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0030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0030号,面积:124.03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斌于20200729日死亡,现继承人 刘旭伦、任娟 要求继承 刘斌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刘旭伦、任娟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