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琴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17 17:4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赵丽琴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赵丽琴(共有权人:刘永胜),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4684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七区(明星嘉园小区)4-1-132 ,面积:89.39平米。赵丽琴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赵丽琴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4684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017

上一篇: 杨美连继承公示
下一篇: 刘淖女继承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