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春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21 16:1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刘少春

  被继承人:刘星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新区(天义林海长隆湾四期)65号楼1单元12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108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1085号,面积:96.21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星于20180625日死亡,现继承人 刘少春 要求继承 刘星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刘少春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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