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伟法院执行房屋产权他项权证未执行回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2 10:0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雷海伟法院执行房屋产权他项权证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82322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823224号,将雷海伟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园丁小区1号楼3单元307号房屋转移到卢建忠名下,原房屋所有权他项权证号:房他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41304474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他项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号码: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执行裁定书(2021)内082322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823224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所有权人: 雷海伟

  房屋他项权利人: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园丁小区1号楼3单元307

  原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41304474号(原房屋所有权证号:14884)。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