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虎元、陆丽珊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3 17:4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聂虎元、陆丽珊

  被继承人:聂培栋(聂仝柱)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五居区(公产住宅楼)3号楼1单元30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2333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2333号,面积:52.47平方米。

  被继承人聂培栋(聂仝柱)于20230202日死亡,现继承人 聂虎元、陆丽珊 要求继承 聂培栋(聂仝柱)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聂虎元、陆丽珊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两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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