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李小然
被继承人:李向山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五居区(公产住宅楼)3号楼2单元10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619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6194号,面积:52.47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向山于2016年11月04日死亡,现继承人 李小然 要求继承 李向山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李小然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