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方爱琴
被继承人:刘永胜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7)字第4050140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前国用(1997)字第4050140号),土地面积:228.66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永胜于2020年08月09日死亡;现继承人方爱琴要求继承刘永胜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方爱琴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