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继亮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04 16:5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何继亮

  被继承人:霍素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三居区(安居二小区)2号楼1单元103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1231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1231号,面积:91.61平方米。

  被继承人霍素华于20170615日死亡,现继承人 何继亮 要求继承 霍素华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何继亮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