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张便如
被继承人:王根世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居区(乌拉山发电厂住宅区)20号楼3单元33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1110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1110号,面积:89.83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根世于2017年7月06日死亡,现继承人 张便如 要求继承 王根世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张便如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