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梅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6 17:5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张根梅

  被继承人:张埃义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新区(天义林海长隆湾二期17号楼1单元14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045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0455号,面积:104.81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埃义于20200621日死亡,现继承人 张根梅 要求继承 张埃义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张根梅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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