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仙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6 17:2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赵凤仙

  被继承人:王子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恒泰名居小区)A10号楼2单元231号(合同编号:2016-0004897)。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6-0004897,房屋面积:95.39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子明于20220513日死亡;现继承人赵凤仙要求继承王子明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赵凤仙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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