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春仁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4 16:41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闫春仁

  被继承人:张秀珍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14)字第40104080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502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502(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14)字第40104080号),房屋面积:101.4平方米;土地面积:185.64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秀珍于20220221日死亡,现继承人 闫春仁 要求继承 张秀珍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闫春仁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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