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院执行房屋产权初始证未执行回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9 18:0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内蒙古包头市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院执行房屋产权初始证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3执恢1434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823执恢1434号,将内蒙古包头市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E15号、16号、17号底店房屋转移到王永奇名下,原房屋所有权初始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470001003295470001003296470001003297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号码: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3执恢1434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823执恢1434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内蒙古包头市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E15号、16号、17号底店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470001003295470001003296470001003297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