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王春风
被继承人:王占元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8)字第40101014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0937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0937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0)字第40101014号),房屋面积:112.23平方米;土地面积:287.7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占元于2004年03月15日死亡;现继承人王春风要求继承王占元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王春风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