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兴宇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不动产权人:冯兴宇(共有权人:齐敏),不动产权证明证号:蒙(2023)乌拉特前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250号(不动产权证证号:蒙(2023)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02473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区(丽和阳光城)7号楼1单元143室,面积:79.72平米。冯兴宇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冯兴宇的不动产权证明证号:蒙(2023)乌拉特前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250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