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执行房屋产权初始证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3执恢87号之三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823执恢87号,将刘盘山和崔瑞霞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区御景苑小区1-1-1102室房屋转移到乌拉特前旗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初始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21400327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号码: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823执恢87号之三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823执恢87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刘盘山和崔瑞霞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区御景苑小区1-1-1102室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21400327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