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291执230号之一和执行裁定书(2023)内0291执230号之二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291执230号,将内蒙古联旺矿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六分场一宗工业用地转移到包头市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巴市农垦国用(2006)第951000029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291执230号之一和执行裁定书(2023)内0291执230号之二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291执230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内蒙古联旺矿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农垦联旺尾矿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中滩农场六分场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巴市农垦国用(2006)第951000029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