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史桂莲
被继承人:常国英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2)字第2105433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6643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6643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2)字第2105433号),房屋面积:128.25平方米;土地面积:226.80平方米。
被继承人常国英于2016年01月22日死亡;现继承人史桂莲要求继承常国英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史桂莲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