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王淑芬
被继承人:张万福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十四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1)字第40200014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0930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0930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1)字第402000142号),房屋面积:99.53平方米;土地面积:170.00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万福于2003年01月22日死亡;现继承人王淑芬要求继承张万福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王淑芬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