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紫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院执行房屋初始证未执行回公告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内08执恢5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内08执恢5号,将巴彦淖尔市紫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榕景湾14号楼4层、5层和15号楼4层、5层房屋转移贺永胜名下,原房屋初始证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11102939、101011102938、101011102937、101011102934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内08执恢5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内08执恢5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巴彦淖尔市紫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榕景湾14号楼4层、5层和15号楼4层、5层;
原房屋初始证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11102939、101011102938、101011102937、101011102934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