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将方毅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欣泽园小区10号楼4-411号房屋转移到张伟政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25755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方毅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欣泽园小区10号楼4-411号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25755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