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毅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2 11:4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方毅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将方毅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欣泽园小区10号楼4-411号房屋转移到张伟政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25755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856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方毅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欣泽园小区10号楼4-411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25755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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