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7-18
巴彦淖尔市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8月18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副秘书长田文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屹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智强深入到乌拉山自然保护区督查探、采矿退出情况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布赫、国土资源局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指出,要全面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政策要求,依法有序实施探、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督查组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做到底数清、账目明,把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专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报告制度,一矿一档,一事一档,做到“履职到位、程序合法、全程留痕。二是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内容和技术标准。三是切实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出成效,严格按照编制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倒排时间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限期完成。
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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