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关于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公告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21年01月15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
内蒙古宏胜煤炭有限公司:
你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宏胜煤炭有限公司宏胜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09051120017476,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4.5.19-2020.5.19)已经达到关闭退出标准并通过验收,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0年已经发布公告(〔2020〕第10号)。
现内蒙古宏胜煤炭有限公司宏胜煤矿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但矿山部分区域实施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还不到位,按照关闭矿山注销采矿许可证有关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内蒙古宏胜煤炭有限公司宏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并向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提交验收申请。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