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风大街西延伸段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风大街西延伸段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风大街西延伸段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
2、事项主体: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拟建地点: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镇区东风大街西延伸段(山咀路-民生路西150米)。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风大街西延伸段道路及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东风大街西延伸段新建道路长度1844米,其中600米道路红线30米,1244米道路红线19米。拆除原有沥青路面12650平方米,铺设沥青道路面积29478平方米、环保砖面积5532平方米,绿化面积5532平方米,配套供水管网长度 2500米,排水管网长度2607米,路灯74盏;以及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等。
5、总投资以及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2035.00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6、项目建设周期:2026 年 6 月-2026 年 12 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拟决策事项所持的态度;
2、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意见;
3、您认为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4、您对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5、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紫东建材城南楼1008
联 系 人:秦锐
电 话:0478-3265734
(2)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城康都3期4号楼103商铺
联 系 人:申家怡
电 话:15335617220
邮 箱:526636303@qq.com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稳评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实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