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农牧民科技水平,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旗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农牧局办发〔2026〕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农牧民培育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市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扣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与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领域人才需求,坚持工程化谋划、项目化实施、闭环化管理。以提升农牧民技术技能、产业经营能力、综合素养为核心,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为推进我旗农牧业绿色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6年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资金96万元,其中常规资金66万元,专题资金3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牧民217人,其中专项工程培育任务167人,专题培训班培育任务50人。农牧民参评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班级合格率100%。
三、重点工作
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实施粮油和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三类专项工程。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等计划开展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牧民217名,按不同培育主题设置4个班次。分别为玉米单产提升培训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乡村治理人才培训班、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4个班次均采取当地培训与异地研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开展跨区域学习,帮助学员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一)粮油和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聚焦粮油领域。针对我旗主导产业,面向玉米种植大户,开办玉米单产提升培训班,培育70人。重点培训玉米高产栽培、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盐碱地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内容,助力大面积单产提升。
(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聚焦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面向农产品加工流通带头人或正在从事和有意愿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产业的农牧民开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培育49人。主要培训内容为市场研判、品质鉴定、品牌营销、农产品电商直播、冷链物流管理,打通“从田间到餐桌”产业链。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开展综合素养赋能培训。面向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农牧民人大代表、党代表、村两委成员、乡土文化传承人及部分产业致富带头人开办乡村治理人才培训班,培育48人。重点围绕河套农耕文化传承、移风易俗实践、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农牧业安全生产、普惠金融、和美乡村建设、村级事务治理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题任务培育行动。
开展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面向具有一定产品规模的农牧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和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或返乡从业人员以及当地的“农推官”,举办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培育50人。主要围绕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农产品电商直播、AI技术应用等内容,资金测算标准6000元/人。
(五)用好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阵地开展实践实训教学。依托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产业科创平台统筹推进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安排不少于1天的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现场教学,发挥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作用,激发农牧民创新创业活力。
四、工作要求
坚持“严管理、重实效、强服务、树典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扎实做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摸清农民培训需求,精准选人做好宣传。
一是围绕培育任务,通过入户走访、调查问卷等调研方式,开展前置需求调研。全面收集群众在课程安排、实操教学、授课师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按需匹配培训课程、实训点位与教学资源,实现培训供给和农牧民实际发展需求精准适配。二是规范学员筛选推荐流程,通过个人报名、村级推荐、乡镇初审、旗农广校复核等筛选流程,精准锁定培育对象,学员遴选过程中优先吸纳学习意愿强、长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从业者。三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乡镇分管领导微信群、村级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分层分领域推送培训报名、扶持政策等相关内容,保障政策信息直达农牧民群体。
(二)全程严格监管把关,规范培训各个环节。一是开班前15天将开班计划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经自治区农牧厅审核通过方可开班。开班计划中要明确学员人数、培育基地、授课教师、选用教材和预算等。二是旗农广校需在开班前以书面形式向旗农牧和科技局提出申请并附开班计划。经旗农科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核,审核通过并批复后方可开班。三是培训过程中,旗农科局全程跟踪,建立健全“计划审核-过程抽查-动态纠偏”的工作机制,确保开班计划审核把关到位、培训执行情况随机抽查到位、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培训结束后,由旗农科局填写打分表,并逐级上报。
(三)按标准抓实培训流程,做好后期跟踪帮扶。一是培育工作严格对标《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落地执行,每个培训班配有班主任、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等,固定专职人员统筹负责教学工作,学员管理、班级运营、档案留存工作。二是结合产业需求模块化设置课程,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培训必修课程,将乡村振兴政策、法律法规、绿色发展、乡村治理、诚信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严格落实“开班第一课”。三是统筹线上线下理论教学,落实落细实操实训与实地观摩。实操教学应安排在对应产业实训基地、种养生产一线组织实施,灵活采取场地实操、跟班见习、顶岗实训、模拟推演等多种实践培训形式;外出观摩点位紧扣当期培训主题,选取典型经营主体、示范基地开展交流学习。四是师资选聘坚持优中选优,授课教师需具备对应领域专业能力,教学内容贴合本地生产实际,讲课方式通俗易懂、适配农牧民学习习惯,配套教案务实可行。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五是教材选用严守质量关口,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统编规划教材及各级农牧部门推荐读本。教材选购需经旗农科局审核。六是培训结业后建立为期一年的跟踪帮扶机制,分产业、分类别为学员提供持续性扶持,常态化推送惠农政策、上门开展技术答疑,同步推送产业项目、产销资源;择优推荐优秀学员参与行业论坛、农畜产品展销、技能竞赛等交流平台;扶持学员牵头组建产业合作组织抱团发展。全年入户、集中跟踪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相关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跟踪服务情况纳入总结评价内容。
(四)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守经费使用规定。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6〕23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不超过50%。使用对象为参训人员及培育机构跟班人员,培育机构跟班人员控制在学员数量的10%以内。具体包括集中培训期间的师资费(含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培训场地费(含实践教学和观摩交流场所租金)、教材资料费(含教材)、交通费(含城市间交通费)、实践实训费、线上学习费、设备租赁费、医药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开展需求摸底、档案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另外可支出农广校教师参加培训及能力提升所需费用以及教师跟班外出培训的差旅费。二是教师讲课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内财行〔2025〕1128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巴财行规[2018]5号)文件执行。培育费原则上按照实际需求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三是12月底前完成当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系统填报,并按照涉农项目资金线上调度要求,每月20日前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更新数据,确保每月底统计数据与实际工作进展相符,杜绝各类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五)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树立典型带动提升。一是在“555”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模式和“5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培育机制与实施路径,健全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培养体系。二是及时梳理工作亮点、挖掘优秀学员典型,持续提升培育质效。拓宽宣传推广渠道,统筹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秀学员先进案例与本地特色培育经验,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培育工作提质增效。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