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万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3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超低排放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6-09-08 10:4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乌拉特前旗万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3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超低排放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乌拉特前旗万凌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3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超低排放建设项目》

2、事项主体: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拟建地点: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6.51亩,拟建生活及办公区3000平方米、机修车间及配电房200平方米、仓库5000平方米、全封闭式砂石场地5000平方米、搅拌机组基础4500平方米、水循环利用设施基础1000平方米,同时购置生产设备13套,其中包括搅拌机组2套、泵车2辆,搅拌运输车8辆、装载机1辆。

5、总投资以及筹措方式: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51.1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6、项目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610月—202810月。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拟决策事项所持的态度;

2、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意见;

3、您认为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4、您对拟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有哪些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5、您对拟决策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振兴大街党政大楼

  人:陈庆盈

     话:0478-3212763

2)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内蒙古兴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街呼和佳地小区苍龙苑10号楼207号商铺。

  人:武海燕。

    话:15247842841。

    箱:15247842841@163.com。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稳评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联系,发表对拟实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9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