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送达公告
武汉吉祥美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李军潮(身份证号:612128*******0434)于2026年7月30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巴彦淖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9月4日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编号:巴劳鉴工〔2026〕第0483号)、《停工留薪期确认/延长结论书》(编号:巴劳鉴工〔2026〕第0483号),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伤残等级九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无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停工留薪期确认8个月。因你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拒收。不接邮寄人员电话,营业执照所载地址无人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编号:巴劳鉴工〔2026〕第0483号)、《停工留薪期确认/延长结论书》(编号:巴劳鉴工〔2026〕第0483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振兴大街旗政府大楼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8-3267923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