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拉特前旗嘎查村(社区) 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履职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旗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形成事权清晰、履职顺畅的嘎查村(社区)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厅发〔202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梳理、编制了《乌拉特前旗嘎查村依法履职事项清单》(附件1)《乌拉特前旗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附件2)《乌拉特前旗嘎查村依法协助履职事项清单》(附件3)和《乌拉特前旗社区依法协助履职事项清单》(附件4),现予以公布。
附件: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社会工作部 组织部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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