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6年7月1日对1个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01 15:3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7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1日-20267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26521112652152

传真:0478-2652111

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

邮编:014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3千吨/年工业级甲基磺酸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巴彦淖尔市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利用厂区内原有甲基磺酸仓库进行建设,主要施工内容为安装生产设备,厂房、公辅设施等均依托现有工程。工程建成后年产3000吨工业级甲基磺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环保措施

1)设备基础开挖场地在施工前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四周设置围挡;

2)开挖土方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3)建筑材料堆放过程进行覆盖苫布,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

4)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环保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保措施

1)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低。

2)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3)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4)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按照当地执法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2)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为工艺废气、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和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中工艺废气仅在生产结束后,更换接收釜的过程中有少量废气外逸,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天然气蒸汽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由1根高8m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由1根高8m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系统废水、纯水系统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脱盐水系统废水用于厂区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纯水系统废水用于厂区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水环真空泵、高真空泵组、磺酸母液卸车泵、磺酸母液打料泵和磺酸成品装车泵。

1)从噪声源头进行控制,降低源强,即在设备选购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2)所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1)废反渗透膜:每次更换由厂家直接到厂更换废反渗透膜由销售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

2)残留液PE 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润滑油: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废导热油: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