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由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以网上公布形式为主。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建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在广泛征求各股室意见和班子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实施办法,确保了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
(三)加强审核,及时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信息12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治服务管理平台公示信息2条;公开“三务”信息6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务公开范围不够广,程度不够深。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没有形成公开习惯,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
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要求不够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