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5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旗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旗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切实抓好了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重点强化了对旗本级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录入、更新,推动了全旗政府信息工作按上级要求深入开展。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督促、指导各个机关和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旗政府网站目前采集信息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国家、自治区、市已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及政策文件解读;二是旗委、政府所发的部分文件、政务动态等;三是宣传部门、旗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内容;四是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截至2021年12月底,乌拉特前旗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88条,乌拉特前旗政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2053条。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蒙文网站自上线以来,网站同步更新汉文网站政务动态内容,政府办始终高度重视,牢牢把握积极健康向上的主基调,紧紧围绕旗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辟了新通道,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了新便利截至目前,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蒙文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65多条,切实保障了蒙古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每季度发布政府公报一期,全年按季度共出版《乌拉特前旗政府公报》四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拉特前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旗依申请公开有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截止12月底,共有3件依申请公开给予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始终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结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归集和审核,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旗以政府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共查阅室、政务窗口、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为依托,及时更新栏目设置,优化信息发布板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和查阅渠道,提高网站信息容量,使社会各界查阅更加方便。我旗召开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针对网站、平台发布信息有关要求进行了培训,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同时充分发挥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截止2021年底,11个苏木镇、28旗直部门开办微信公众号共计34家,政务微博4家,共发布各类信息3300多条。
     (监督保障情况
       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政务服务局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31个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和要求,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2

行政强制

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旗将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全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探索建立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
     (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政务公开的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整合力量资源,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全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