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3-01-16 17:0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2022年乌拉特前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推广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本报告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以网上公布形式为主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农牧业有关农牧科技信息30条;农牧业技术信息1条;农机购置补贴类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补贴资金及实施进度等信息1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成员,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地公开。并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将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大平台,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做好内容管理,优化展示方式,持续提升政府网上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

  二是要求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有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主动参加旗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按照考核指标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保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是否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农业农村工作的特点,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