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7 10:5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32697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全镇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公开内容涵盖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公开渠道以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同步通过镇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公示栏等平台发布,确保信息传递精准高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乌拉山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牵头抓总、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全流程。我镇强化事前引导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村(社区)便民点等渠道,全面公示公开指南、流程及联系方式,设立咨询窗口提供现场指导;创新推行“提前梳理公开目录、提前研判群众诉求”工作法,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内容,针对性回应热点问题,从源头减少依申请公开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坚持“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全镇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分类,方便群众快速查询。加强政府信息归档管理,对已公开信息按类别、时间进行整理归档,建立电子和纸质双重档案,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镇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公示栏等线下平台建设,全年更新公示内容12批次,覆盖全镇22个村(社区)。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发布权威信息100余条,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多维度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镇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发布程序、保密审查等具体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具体推进细节、成效数据公开不充分,难以满足群众深层次查询需求。二是公开渠道运营不均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频次、互动性有待提升,线下公开栏维护不够及时,部分村(社区)公示内容存在滞后现象。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标准、流程掌握不够精准,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中心工作,细化公开目录,重点充实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数据图表、案例解读等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优化公开渠道管理,建立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台账,明确更新频次,加强与群众互动回应;定期对镇、村(社区)线下公开栏进行排查维护,确保公示内容及时更新、规范展示。三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干部常态化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筛选能力和公开操作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