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一“黑民宿”被查
随着经济社会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网约房、民宿、酒店式公寓”等提供住宿服务的新业态逐步兴起,部分群众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向社会发布房源、接受预订、电子支付等完成交易,以经营民宿、网约房等名义,变相经营旅馆业,既未向公安机关报备,也未对入住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给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
2025年12月1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内一房屋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民宿行为,并随即展开调查。调查中发现,经营者任某未取得合法经营民宿所需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接待旅客住宿,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揽客。
经审核,任某的行为已构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依法对任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的民宿予以取缔。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旅店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检查“网约房、民宿未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未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未如实上传入住旅客信息”“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五必须’”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社会面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