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解读
风险评估是增强传染病疫情早期监测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我旗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水平,规范和指导风险评估工作,我委根据国家疾控局监测预警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中心及部分省份专家研究制定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特制订《乌拉特前旗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二、制定原则
《乌拉特前旗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结合原卫生部2012年出台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聚焦防范和化解传染病疫情风险,进一步强化了疾控系统内部业务管理,细化实化了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多方参与、科学循证、及时高效的原则,提出建立多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模式、主要流程和产出应用进行了规范。
三、主要内容
《乌拉特前旗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共有24条条款,主要包括5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日常风险评估,日常风险评估是对常规监测、部门和国际通报、开源信息主动检索等多渠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识别评价本辖区内可能存在的传染病风险,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建议;第三章专题风险评估,专题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背景、风险问题、评估方法、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依据、风险评价、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建议、参与评估专家名单等内容。第四章信息通报与发布,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向旗卫生健康委提出预警决策和应急响应建议;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旗卫生健康委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督导考核,督促疾控中心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