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乌拉特前旗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旗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结合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名词解释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及生态环境破坏,直接或间接地给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三、涉及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烁溪兼任)、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气象局 、通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局、水利局、教育局、各苏木镇、农牧场
四、地质灾害隐患及监测预防重点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往年的气象情况,我旗汛期雨量集中在6月至9月份。由于我旗大部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降雨关系密切,因此我旗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6月1日至9月30日,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估计与上年持平。另外,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旗降水量较往年多0~2成,气象年景总体偏差,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
我旗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复杂,山势陡峭沟坡坡度大。在构造运动和各种外力的长期侵蚀、溶蚀风化和搬运堆积作用下,地形切割比较强烈,土层厚度大,结构松散,地质环境脆弱。在降雨等因素作用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近年来,随着我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增多,历史积累的诱发地质灾害因素以及气候变化大等原因,地质灾害发生率较以往有所增加。根据我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布现状,现将我旗重点防范的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和地段划分如下:
1、白云常合山涉明安镇一带金城五分子东北、营盘湾村北,重点防范地面塌陷。
2、渣尔泰山涉及大佘太镇西圪堵什那干沟、小佘太镇西河尚湾苏计沟重点防范泥石流。小佘太镇张德禄湾石(哈河)-哈(德门)公路、小佘太书记沟铁矿、小佘太东五分子村大中矿业五分子铁矿重点防范崩塌、地面塌陷。
3、乌拉山一带涉及33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主要分布在白彦花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沙德格苏木。其中乌拉山化肥厂北、乌拉山电厂生活区高速公路北、沙德格苏木-哈德门公路等11处防范崩塌点。白彦花镇呼伦宝力格沟、哈尔达巴沟、蓿荄沟、东二驹沟、太恩格沟、查汗宝力格沟、塔汗其沟、白音布拉格沟、大坝沟、小庙沟、呼和沟、哈日宝力格西沟,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苏木哈尔楚鲁沟、大坝沟、达拉盖沟、乌不浪沟、点勒斯太沟,沙德格苏木五不台沟、沙德格沟、尼尔图沟、根皮庙沟、后杨海沟等22处泥石流防范点。
五、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苏木镇政府、农牧场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安危的高度责任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各苏木镇政府、农牧场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研究,周密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制度措施的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完善预案。各苏木镇、农牧场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和诱发因素,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控制”的原则,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制定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灾害易发区域和隐患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分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是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