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乌拉特前旗2025年地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方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聚焦地膜使用、回收、处理、利用关键环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主体尽责、公众参与”工作机制,严控非国标地膜流入市场,落实“谁使用、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全面提升地膜回收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旗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50%,显著降低废旧地膜残留量;202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2025年度回收任务,有效控制农田“白色污染”。通过整村整社推进、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回收、残膜机械回收等方式,分类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各苏木镇、农牧渔场为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地膜回收具体工作;地膜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主体,履行回收义务。
2.旗农科局统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生态环境、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职责开展监督执法。
3.回收责任履行情况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对拒不履行责任的主体,可缓发、暂停或取消相关补贴申报资格。
(二)抓实关键环节
1.把握秋收后封冻前、次年春播前两个回收窗口期,细化任务、明确节点,推进全域回收。
2.每个村建设1个残膜回收暂存点,集中存放离田残膜;重点清理铁路沿线、道路两侧残膜。
3.引导企业回收利用洁净残膜,对含杂量高的残膜通过焚烧发电或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执法与监管
1.关键时期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农膜、农膜残留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2.建立2025年度地膜使用与回收台账,对100亩以上种植户摸底登记,签订《地膜回收承诺书》《地膜回收告知书》,动态掌握工作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