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824011755193F/2023-0018 主题分类 农牧
发文机关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乌政办发〔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2-24 公开日期 2023-02-2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农牧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拉特前旗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4日       

  乌拉特前旗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根据《乌拉特前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2025年在全旗开展农膜回收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农膜回收挂钩政策,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农膜和加厚高强度农膜,实现加厚农膜全部回收,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日益完善。2022年全旗农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5%,2023-2025年农膜当季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膜残留基本实现零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强化源头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0.01毫米的地膜。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针对玉米、向日葵、蔬菜等主要覆膜作物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模式,科学地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推广应用,加强种植结构调整,加大玉米无膜浅埋滴灌栽培技术等无膜栽培作物的推广面积。

  (二)全面落实挂钩政策

  精准把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的政策导向,通过调整补贴发放方式和时间,引导推动覆膜耕地残膜离田。按照25元/亩的标准预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上一年秋季、当年春季两时段地膜回收关键期的回收成效相挂钩。农科部门及各苏木镇、农牧场要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政策引导、标准测算、面积核定、公示公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回收废旧地膜,对未采取残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补贴资金,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进行及时取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88条由旗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处罚后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地膜离田已达标、未使用地膜或使用全生物降解膜的农户应及时兑现补贴,引导农户将补贴资金用于残膜离田或委托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统一离田。

  (三)深入开展攻坚行动

  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是地膜离田的主要时期,在此期间,各苏木镇、农牧场要提前制定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抢抓时机,农科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域农膜回收攻坚行动,顺利完成地膜离田任务,确保2023年-2025年全旗地膜当季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推广机械离田。积极动员有回收机械的农户应用地膜机械回收技术,开展机械回收服务,降低人工捡拾劳动强度。结合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加大对相关地膜回收机具的补贴力度。全面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机械化回收,提高回收效率。

  畅通回收渠道。以生产销售企业、残膜回收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苏木镇、嘎查村、广大农牧民等为主要力量,建立健全残膜收购网点。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将废旧地膜及时捡拾收集、就近堆放至废旧地膜回收网点或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点,禁止随意丢弃或掩埋。鼓励探索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扶持从事地膜回收加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推动形成回收加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构建从田间到回收处理企业的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处理渠道。

  (四)同步推进台账建设

  建立完善村组、镇、旗三级地膜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农科部门会同苏木镇、农牧场要督促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建立完善地膜台账记录,农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也要建立完善回收利用台账。农用薄膜回收台账内容应涵盖回收日期、薄膜种类(地膜和棚膜)、薄膜规格、上缴重量、实际重量、金额、缴膜人(主体名称)、种植地点、联系方式、签名等内容;农用薄膜转运台账内容应涵盖转运日期、转运量(地膜和棚膜),转运途径包括回收网点、再利用企业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联系方式及交接人签名等内容。同时要参照《地膜回收率调查统计方法(试行)》,重点测算出本旗县区不同回收机械回收参数,做好农户地膜回收调查,测算地膜回收率,使上报数据要有据可依,值得推敲。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做好项目实施数据、照片、方案、台账等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项目总结、检查、验收等提供依据。

  (五)逐步完善监测制度

  持续推进农田废旧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力争在4个自治区级、2个市级残膜监测点的基础上再建设10个残膜监测点,坚持统筹管理、不重复设置的原则,不断优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特别针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推广区要加密监测。

  围绕稳步提升监测质量为核心目标,尝试监测网络运行新机制,严格执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规范》(DB15/T2257-2021),把及时提交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质量作为考核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探索增加监测工作新内容,真正发挥监测数据为制定防治措施、评估防治效果发挥的支撑作用。

  (六)持续创建回收模式

  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总结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利用模式。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构调整、农机农艺、产品推广等多个方面着手,积极探索适宜本地区的农膜防控措施,研究制定相应规范标准,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政策可落地、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和技术模式,并采取总结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试点地区,更要突出开展以加厚高强度地膜为对象,以研究适宜回收机具、测算回收成本、探索资源化利用(或高值利用)为方向和内容的模式创建工作。

  三、进度安排

  2022年12月-2023年2月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2023年3月-2025年4月每年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实施地膜回收攻坚行动、落实挂钩政策、加强源头管控、开展残留监测、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 2.每年4月-6月,开展年度绩效评估;3.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和绩效报告;总结、完善各项政策制度;4.2025年4月-2025年5月,收集整理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开展绩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指导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各苏木镇、农牧场应积极配合参与,保障农膜回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实行考核机制,落实好旗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社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将地膜回收处理列入环境保护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奖优罚劣。

  (二)进行政策推动

  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处理全过程负管理责任,并将农膜污染防治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出台地膜回收加工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切实抓好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资金支出落实工作,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建立健全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规地膜进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落实回收利用资金不足问题。对易回收易分离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使用者田间收集,企业回收再利用,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对难回收难分离的,可参照农村垃圾处理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按量给予补贴。按照不同回收方式测算回收作业补贴,因地制宜探索、出台“以旧换新”“积分兑换”“资金直补”等方式对废旧地膜回收主体予以补贴。对回收网点,特别是地膜回收处理利用企业,从用地、用电、用水、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企业从可再生资源利用、垃圾处理等方面探索废旧地膜处理利用新路子,推动废旧地膜资源化再利用。

  (三)加大宣传培训

  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媒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科普挂图、明白纸、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普及,指导农户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科学使用回收地膜,努力营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检查抽查

  建立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农科部门按照《农膜回收工作绩效考核表》(附表)于每年5月-6月对各苏木镇、农牧场上一年度秋季行动、本年度春季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自评和绩效评估,并动态调整激励政策,安排专人对行动效果进行抽查,定期通报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层层传导压实。

  附件:苏木镇、农牧场农膜回收工作绩效考核表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档:乌拉特前旗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