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24011755193F/2023-0013 | 主题分类 | 农牧 |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乌政办发〔2023〕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日期 | 2023-03-23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年小麦、大豆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小麦种植补贴对象
集中连片种植小麦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种植散户(包括黄河滩区高滩区和禁种高杆作物区的种植户)。
二、补贴标准
1.小麦种植补贴。100亩以下的散户单种小麦,每亩补贴250元;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在100-500亩,每亩补贴300元;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在500-1000亩,每亩补贴350元;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在1000-5000亩,每亩补贴400元;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旱地小麦单种每亩补贴150元;黄河滩区单种小麦(按照标准化种植,且保苗率达到85%以上,能够正常成熟)按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小麦套种玉米按5:5折算面积,小麦套种向日葵按6:4折算面积。
2.麦后复种补贴。小麦收获后开展麦后复种燕麦草、油葵,每亩补贴300元;麦后复种西兰花、饲料油菜和秋菜等农作物,每亩补贴150元。
麦后复种要求:保苗率达到80%以上享受复种补贴,否则不得享受补贴。
3.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单种大豆每亩补贴400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25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带型按4 :4的行比种植模式和2 :4 (青贮)的行比种植模式推广种植,折纯大豆面积0.5亩,享受大豆单种补贴2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总补贴金额为450元。
三、申报程序
(一)小麦种植补贴申报程序
1.散户种植小麦的,由第三方公司测量核实小麦播种面积后,由村组逐级上报补贴花名册和公示照片;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小麦连片种植生产经营主体,要向生产基地所在村组提出书面补贴申请,由第三方公司测量核实小麦播种面积。村组对经营主体生产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以村为单位向所在苏木镇、农牧场申报。申报时散户种植需提交小麦生产者补贴花名册及公示照片;规模经营主体提供种植面积申报表(附件1)及公示件、公示现场照片。
3.各苏木镇(农牧场)负责汇总面积和经营主体信息,并登记造册,将小麦生产经营主体分户清册(附件3)经苏木镇(农牧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
(二)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程序
参照往年申报程序执行,具体事宜由农科局通知,填报表格另行下发。
四、核查验收
(一)小麦种植补贴核查验收
1.旗农牧和科技局组成专家组对散户种植和规模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和补贴面积进行核查验收,6月20日前出具书面验收评价报告。
2.对符合条件的报送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
(二)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核查验收
参照往年核查验收程序执行,具体事宜由农科局通知。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小麦、大豆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顺利落到实处。旗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核查工作经费;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做好种植补贴政策和业务指导和监管,以及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各苏木镇、农牧场负责组织开展种植面积登记、面积核实公示等工作。
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607022。
附件2:小麦规模经营主体种植面积申报表
附件3:小麦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分户清册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年小麦、大豆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解读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2023年小麦、大豆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