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乌政办发〔2015〕19号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倡导社会新风,让广大群众开展安全、文明的祭祀活动,避免发生火灾、人员踩踏和交通事故,现就我旗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和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春节期间文明安全祭祀方案和防火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乌政办发〔2014〕98号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工作职责。各苏木镇要负责本辖区的安全文明祭祀活动,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加强公墓区秩序维护,清除隐患,防止拥挤、踩踏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交警部门要加强出入墓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落实好消防备勤力量。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叫卖祭祀商品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加强对道路两侧、十字路口祭祀的管理,引导群众到固定场所开展祭祀活动。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节祭祀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严格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各项服务,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群众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祀活动,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林业部门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林区防火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查使用公车进行祭祀活动。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倡导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乌拉山陵园是我旗相对集中的祭祀活动场所,宣传部门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低碳祭祀、生态祭祀”的理念,增强文明意识,移风易俗、爱护环境,采用敬献鲜花、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的方式祭祀已故亲人。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