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启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15〕67号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启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农牧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启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相关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启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提升全旗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城乡创业就业机会、促进产城互动融合,结合全旗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根据旗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区两园”建设的决定》规定,制定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启动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产业兼容的原则。
(二)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期建设的原则。
(三)坚持新建、扩建、迁建、翻新改造等项目同等待遇的原则。
(四)坚持本地分散中小企业统一入驻与承接先进地区先进产业转移同步进行的原则。
(五)坚持边建设、边完善、边招商、边引进的原则。
(六)坚持统一标准、集中建设、集约管理与方便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原则。
二、功能定位
按照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城北中小企业园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农机制造、高新技术等低能耗、无污染产业,重点扶持产业新、潜力大、链条长、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入园,使园区成为促进产城融合互动、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城乡创业就业的新型载体,从而形成“产城互动、生态环保、集中集约、科学高效”的产业格局。按照“先后有序、衔接有致、一园一特色”的原则,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划分为农副产品加工区、食品加工区、农机制造区、高新技术区等4个产业功能区。
三、选址方案
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总规划面积约9045亩(包括国道和绿化带),范围划定在乌梁素海西海岸以西、乌拉山镇垃圾集中处理场(含垃圾集中处理场)以东、永胜钢构公司(含永胜钢构公司)以南,誉博禽业公司门前小油路以北区域。以110国道为中心,园区划分为西区和东区,西区位于乌拉山镇盐海村先进社境内,规划面积2457亩(不包括国道和绿化带);东区位于西山咀农场八分场境内,规划面积6296亩(不包括国道和绿化带)。
四、具体实施措施
(一)规划论证与选址工作。选址方案确定后,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由土地、建设、规划、设计等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定界,同时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设计院编制产业规划,提供规划平面控制图、效果图、鸟瞰图及初步设计说明、工程概预算,经旗政府研究批准后付诸实施。
(二)成立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专项推进工作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小组和部门按照分工,做好创业园规划、建设及运行等事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建设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通过采取电视、广播、网络、报纸、举办招商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地对外发布招商广告,大力度宣传创业园的综合优势和优惠政策。
(四)入园项目审批执行以下工作流程:入园企业书面用地申请书(同时提交项目可研报告、规划平面图、效果图及企业相关信息资料)→工业项目前期审委会审核→签订入园投资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备案→办理规划手续→办理用地手续→办理建设手续→开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办理房产等手续。
五、入园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及产业布局要求。
(二)每公顷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10万元。
(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要求。
(四)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源消耗水平要求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五)搬迁企业要在原有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新品研发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新增设备和产品工艺的科技含量,不能搞简单的场地搬迁。
(六)入园企业须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平面图、效果图及企业相关信息资料,经工业项目前期审委会批准后,同旗政府签订入园投资协议书。投资企业在一周内按预算金额将资金(包括征地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土地报批费等各项土地费用)打在专用账户上。
(七)入园企业要严格履行协议条款,违反协议要承担相应责任。
六、入园优惠政策
(一)认真落实国家和区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就业创业、放宽市场准入等政策,并在基础配套、金融贷款、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最大倾斜。对于涉企的各项行政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就低征收。园区入驻项目3年内按照每平方米每年3元标准收取土地使用税。
(二)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对于各类涉企项目资金,只要符合项目建设要求,最大限度地向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入园企业倾斜。要注重项目整合捆绑,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资金的集聚和带动效应。积极帮助入园企业争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及电价补贴、节能奖励、贷款贴息、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地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扶持。
(三)落实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放”,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吸引投资创业。对于入驻园区的项目,帮助企业办理注册、备案、规划、用地、建设、安全、环保、消防、气象等各项手续。对入驻园区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告知备案制。
(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污管网和场地平整,为项目入驻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的领导,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成立城北中小企业创业园专项推进工作组。
组 长:李晓波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刘润平 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贺志宏 西山咀农场场长
裴昆鹏 政府办副主任
苗文忠 经信局局长
成 员:张希文 财政局局长
张佐卿 发改局局长
高 峰 环保局局长
张 杰 安监局局长
刘 宽 国土局局长
高 雷 住建局局长
任 伟 交通局局长
王瑞强 林业局局长
杨志刚 农牧业局局长
朝鲁门 文体广电局局长
刘嘉耘 贸促会会长
刘新亮 规划局局长
袁 伟 地税局局长
潘志卫 国税局局长
李景新 供电局局长
王 钊 园林局局长
杨健宇 经信局副局长
张校林 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园区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处理和对内外联系工作。成员单位由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旗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局、经信局组成,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苗文忠兼任。
2、规划论证组,负责园区现状勘测探、地质勘探,做好园区产业规划、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论证工作。成员单位由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供电局组成,办公室设在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新亮兼任。
3、征拆安置组,负责制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做好园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调查摸底、征收拆迁、社保保障、就业安置等工作,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办理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土地、林业等报批手续。成员单位由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城建局、征收局、人社局、社保局、就业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组成,办公室设在西山咀农场,办公室主任由贺志宏兼任。
4、基础设施建设组,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做好企业开工前的用地红线、测量放样、总评设计等工作。成员单位由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园林局、供电局组成,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高雷兼任。
5、招商引资组,负责园区的对外宣传、招商引资、项目推荐、洽谈签约工作,协助落户企业办理登记注册、项目备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企业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成员单位由经信局、贸促会、商务局、宣传部组成,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苗文忠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