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不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保障推进工作顺利进行。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警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与其它关键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会和把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三是狠抓落实明确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2021年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所队,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旗公安局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査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委会讨论,民主决策,聘用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决议提供法律建设及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法律指引。旗公安局以落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一方面,大力做好涉企案件的法律服务指导,督察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开展涉企案件的培训学习,开展基层所队送教活动,引导办案民警正确开展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和侦查移送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将其纳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理论学习计划。工作开展以来,督察法制大队累计组织全局民辅警开展集中学习培训6次,学习人数达700余人次,学习范围覆盖全局各警种部门,参训覆盖率100%。二是依法平等保护。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旗公安局优化创新执法管理工作流程,制作规范执法视频,实现执法动作全过程规范、执法流程全要素管理、执法活动全方位监控。针对不特定企业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下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检查、抽查200余次,联合检查3次,并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同时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三张清单。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梳理确定旗公安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下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梳理了旅馆业、刻字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告知承诺制的一次性告知承诺书,缩短了企业办事环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多次就深化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对打造具有我局特色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强化教育训练。旗公安局紧紧围绕全警实战大练兵部署要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全警法制意识,同时大力实施实战化、精准化训练,正确引导全警熟知并运用业务知识,强化岗位技能。本年度共计开展培训11期,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三是强化督导落实。不断强化法治公安建设牵头及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和督导检查。将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项目,逐项明确主抓局领导、牵头及协办部门、完成期限,建立完善督办评估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全警参与、全警联动、全警发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抓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和管理工作,全力构建“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成两轮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审核工作,创新出入境服务举措。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牢牢把握“互联+政务服务”改革脉搏,扎实推进“微警务”建设,针对与群众关系密切、办理频次高的公安业务。四是不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以“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为着力点,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管控。五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建立执法办案场所上巡查机制,加强对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执法活动的视频巡查力度,严格督促各单位安全执法、规范执法。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梳理各部门、警种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和规范。
(五)增强宣传针对性有效性,深化法治教育。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及基层优势,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拓宽教育的普及面,不断加大普法的深度,在各关键普法节点,充分利用百姓喜闻乐见、易于吸收的方法,如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举办法治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使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进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企业员工等广大群众的心中和生活中,年度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场,受讲观众900人次。二是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力度。旗公安局将《宪法》《民法典》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旗公安局组织开《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在标志性公园和广场设立宣传展板,张贴横幅,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0张,提供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全局民辅警参加各类宣讲培训活动,以便进一步提升全局民警、辅警对《民法典》的理解,各部门也将《民法典》中与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密切相关条款,以及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棘手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列入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三是强化公安节点宣传工作。组织民辅警成立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公安法治宣传重要节点,在“110”、“6.26”、“122”、“5.15”结合相关警种职能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毒品危害、户籍管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新时期法治公安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少数民警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以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和要求;三是“放管服”工作还不够深入。放管服工作仍需不断深化,工作落实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宣传的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详细,影响了放管服质量。
三、2022年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一是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公安决策事项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评估机制,确保公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三是健全法治建设内部考核机制,将年度各警种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公安法治政府建设向前。
(二)进一步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内部警种部门之间和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在信息共享、问题推送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机制,为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抓实“放管服”改革实施。改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出发,深入寻找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进一步规范业务预约、受理、办理及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最多跑一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