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2-12 17:1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2021年,旗教育局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旗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依法治旗考核细则的通知》各项任务,有力地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不断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确定以教育工委书记、局长,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委书记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教育工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范围,全年组织理论学习2次。坚持法制教育常态化,坚持以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机关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积极学法,自觉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提升依法治教的工作能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二、全面提高各项教育工作依法执政水平

  通过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领导领学、个人自学多种形式,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特别是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后,全旗注销了33家校外培训机构,转非学科培训4家,营改非3家。

  (一)加强对校园食堂餐厅监管。校园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印发了《乌拉特前旗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乌拉特前旗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乌拉特前旗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转发了《巴彦淖尔市学校食堂管理办法》【2014】146号文件,与各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本年度未发生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落实学前教育普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巴彦淖尔市幼儿园评估指标》精神,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开学、晋级、年底的全面工作和办园行为的检查及指导。并根据以上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完成全旗民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以及晋级审核认定、普惠性民办园的初审工作。

  (三)不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教育局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思想,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过程中,着力在政策公开、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综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防止运动式执法造成负面影响,收到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旗原有的3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办学许可证注销,保障了“双减”政策落实到位,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坚决做到行政。为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旗教育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修订的《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吃透中央文件精神,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知识学习培训,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开展;二是聚焦形成合力抓落实。通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联合市场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与此同时,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全旗范围内的所有培训机构进行多次联合检查,公开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四)集体讨论教育工作重大事项。为了严格管控各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使用和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的从业行为,2021年,我局继续实行1万元以上项目集体研究并上报教育局审批、个人购房购车、买卖及举办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阳光收费、民主理财制度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以此来约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五)热情接待各类信访事项。一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在接待市民来访工作中,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耐心听取投诉人讲述情景并认真作好记录,及时进行汇报,热情为群众解答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律法规,认真回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千方百计为群众分忧解难,礼貌礼貌,热情服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反映,都及时调查情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处理,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教育工委书记、局长王永刚对各类来信和来访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亲自责成相关股室具体落实,要求每一件信访案件办理后都及时给当事人回复,并针对有代表性的当事者进行回访,得到了当事人认可;二是抓好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一方面,按要求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争取化解信访积案。另一方面,在国庆、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等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制度,针对矛盾纠纷的特殊性,建立信访工作预案,进行仔细排查,集中梳理,按时报表,未发生越级上访。真正做到了为旗委、政府及领导分忧,为我旗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由于重视信访工作,今年教育系统未发生一起到京非正常上访,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期间未发生到省、市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旗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旗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组织领导到位。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以来,旗教育局成立了教育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学校也配套成立专门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局领导分头抓、校长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抓落实、督导室常态检查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并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法治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普法责任制,确保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目标管理到位。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工作制,组织全体教职工、干部开展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学习、有记录、有心得体会等。在此基础上,每学期初,校长要与副校长、环节干部、教师层层签订依法治校目标责任书,有力地推动了法治进校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宣传措施到位。旗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安全管理有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地促进了“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一是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网络、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二是利用班队会开展法制教育。三是每学年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四是借助《道德与法治》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五是加强对学生的“三观”教育,借助家长学校的平台,将法制教育延伸到校外。六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强化法制教育副校长队伍建设,为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由旗检察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优秀检察干警组成的27名法制副校长,要求每学期至少到学校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七是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定期的在各中小学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八是学校坚持开展“五个一”普法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报告会,每学期举办一次普法知识竞赛,每一个学生读一本法制教育读物,每学期举办一次普法手抄报比赛,每学期举办一次普法作文大赛。目前,各学校活动过程性资料完整,活动丰富多彩,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重点突出到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要阵地,青少年儿童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教育系统首先把学校领导和教师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才能做到依法治校。教育局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消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目前,全旗教育系统上下形成了“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到位。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依法依规严格行政权力运行。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内部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务(扩大)会集体研究。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渠道、扩大公开的范围、增强公开透明度,通过政府网、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要闻、教育信息和工作动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对教育项目建设、教师招考、招生政策、学生资助政策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以便公众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设置便民咨询及举报电话(3262345),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六)长效保障机制到位。各项普法动开展过程中,旗教育局持续健全完善了会议研究、法律学习、普法宣传、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进校园工作。目前,教育局领导带头学法,自觉依法决策;各校长率先普法,自觉依法办学;各班主任整体推动,有力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运作。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旗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旗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