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9:4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8-3212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截止目前,旗住建局全年主动公开条目74条,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施工许可台账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建立由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上报机制,积极向旗政府报送工作动态及亮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而提起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对主动公开信息以及涉密信息,均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审核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具体规则,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调整网站栏目,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按照政务新媒体要求及时转发重点信息,做到动态栏目每周及时更新,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部分二级单位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还不足。

  (二)改进情况

  1、组织各二级单位、各股室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答复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2、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有效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频次未超过合理范围,未收取费用。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