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胡钻娥
被继承人:高来栓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居区(百合华庭嘉禾广场小区)1号楼2单元25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2208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602208号,面积:104.63平方米。
被继承人高来栓于2017年04月21日死亡,现继承人 胡钻娥 要求继承 高来栓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胡钻娥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