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姚二宽
被继承人:刘桂英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新区(榕景湾小区)11号楼5单元521号(合同编号:2011-0001720)。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1-0001720,房屋面积:100.93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桂英于2019年07月13日死亡;现继承人姚二宽要求继承刘桂英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姚二宽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