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王花女
被继承人:刘喜元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六居区(民政小区)3号楼1单元20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210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2104号,面积:103.64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喜元于2015年09月21日死亡,现继承人 王花女 要求继承 刘喜元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王花女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