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霞、刘政鑫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2 16:4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刘海霞、刘政鑫

  被继承人:刘建光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公田村南新义社(蒙(2020)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21148号)。

  房屋产权证号:蒙(2020)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21148号,房屋面积:82.57平方米,土地面积:202.79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建光于20240304日死亡,现继承人 刘海霞、刘政鑫要求继承 刘建光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刘海霞、刘政鑫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两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712